覺風期刊82期

21 自己的生命歷程與末法時間交織對照。例如,他 明確記錄自己誕生於「末法八十二年」,並精確 標示:「太歲在乙未十一月十一日,於大魏國南 豫州汝陽郡武津縣生。」隨後又述及四十歲時是 在「末法一百二十一年」,四十一歲則是「末法 一百二十二年」,充分顯示他對所處末法時期的 強烈自覺與歷史感。 他觀察到末法之中「眾生難以持法,惡業熾 盛」,因此認為單憑經典教義難以對治亂世,必 須藉由強烈而堅定的誓願力,作為信仰實踐的根 本依據與時代的救度方針。為此,慧思在誓文中 宣示:「我從末法初始立大誓願⋯⋯必願具足佛 道功德見彌勒佛。」面對歷史與人心動盪時,他 選擇以誓願與修行結合,一方面以禪觀與般若智 慧穩固正法之根基,一方面則期待未來與彌勒佛 相會、共同弘傳《般若波羅蜜經》。 護法的宏願與懲惡思想 慧思深知亂世之中佛教經典與正法易受破 壞,因此在《立誓願文》中發下強烈誓願,誓言 護持佛法、制止惡行。他視《般若波羅蜜經》為 無上法寶,若有人意圖偷竊或破壞此寶,將遭受 嚴厲報應。《立誓願文》指出,這些惡人將在手 觸經典時,手即碎折。若以惡眼視佛經,則雙目 失明。若口出毀謗者,則舌啞無聲。更有惡人將 會遭癩疾、足折,乃至墮入阿鼻地獄。 這些懲惡內容,表面看似激烈,實則源於慧 思護法心切的動機。他明確指出:「我無惡心, 亦無嫉妒」,所立誓願皆為「令法久住、護正 法」與「化眾生」之故。這不只是對經典的保 護,更是為了震懾邪惡,以警示世人,進一步導 人向善。為護法而設的善巧方便。 彌勒信仰與未來佛國的願景 慧思的誓願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深厚的彌 勒信仰。他誓言於未來彌勒佛下生成道之時,能 得見說法、共弘般若。他寫道:「願於當來彌勒 世尊出興於世⋯⋯以我誓願金字威力,當令彌勒 莊嚴世界。」此誓不僅表達對未來佛土的嚮往, 更將自身的誓願力視為能莊嚴彌勒佛國的助力。 進一步地,他立下更高的修行目標:「至於 當來彌勒世尊出世之時,具足十地入無垢位,於 授記人中最為第一。」這段文字體現他願於未來 成為十地菩薩,得佛授記,象徵其以悲願力實踐 究竟成佛的理想。 慧思的彌勒信仰有其獨特的理論特色。他不 將彌勒視為單純的救度象徵,而是結合《般若 經》的空慧法門,認為彌勒將於未來世弘傳般若 思想,自己則祈願能參與般若盛會,化身莊嚴, 與佛共弘法。這樣的願行融合智慧與信願,形成 慧思修行觀的核心精神。 《立誓願文》的宗教意義 慧思的《立誓願文》是漢傳佛教中誓願修行 文體的典範,它將誓願、教理、神通、實踐與末 法關懷融合於一體。此文不僅是慧思個人修行志 願的記錄,更是一部承載大乘佛教核心精神的宗 教文本。他將個人修行置於歷史脈動之中,試圖 以願力回應末法時代的墮落,堅守佛法不滅的信 念。因此,慧思對末法的回應不僅體現了佛教徒 對現世苦難的深刻感受,也強調修行者應超越時 代困境,為後世修行者樹立了在末法時代中堅持 正法、發願度眾的典範。 莫高窟 329 窟彌勒經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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