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非營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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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000004), 編 碼 後 交 由 行
則,財產若需經多項配備組合方能使 用,應以整組、整套做為登記財產金 額,並應詳填該財產組合之內容,並 由請購單位依行政組報請核准。
政組辦理清冊登記。 四、清冊表頭均標示 OOO 非營利幼兒園。 五、環境資源實品需明顯分類及擺放 ( 如
方便辨識檢索的色標分類法、黏貼財
二、核准後將請購單交庶務組洽購,採購 後依類別建入財產目錄或非消耗性物 品增加單,代管財產及物品部分,待 完成補助款核銷,教育局提供代管財 產及物品清冊後,將本園補助財產及 物品清冊移列為代管,餘自補助款採 購未列代管者,維持編載於補助清冊。
產標籤等 )。 第八條財產物品之保管: 一、財產物品分發保管,係指各辦公室之
用具及教室之設備儀器與一切教具、
用具,並包含各使用空間之用具。 二、財產物品分發保管或領用時,由庶務 組 ( 兼設備組 ) 簽認物品 借用登記表
第十條 財產移轉作業:財產因實際需要 移轉時,移出與移入單位應事先協調,由移出 單位填寫「財產物品移轉單」,先會庶務組後, 連同財產及相關資料送行政組辦理移轉登記。 保管使用之財產,如有必要外借,均應逐級簽 請核准後始得為之,外借期間財產帳目仍屬原 保管使用單位。於卸任時,應將使用人簽章之 財物借用明細表列入業務移交,並送交行政組 備查。
給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之。 三、財產物品保管人員對於財產物品,應 善加保管,隨時整理檢查,每年經由
  財產管理人員點交簽認。
四、如係使用時間過久,品質上自然損壞
或遭意外無法修復或遺失無法尋獲 者,應填報財產物品報廢單及證明文 件送庶務組 ( 兼設備組 ) 呈轉園長核 准註銷後,登入財產物品減損表、物 品增減結存清冊及財產物品分類明細 帳,否則按相同價格賠償辦理之。
第十一條財產物品增減清點 ( 盤點、檢 修):
五、普通財產物品器具設備,經配置後如 需更動者應經財產管理人員、庶務 組、會計許可後,交財產物品保管人 登記移動之。
一、定期每學年共二次(於一月、七月) 由庶務組協同行政盤點財產和物品, 並登錄盤點結果,適時做汰換、補強、 報廢請處理。
第九條財產物品購置之增加: 一、依據工作計劃或需要由使用人請購
二、平時各單位保管人應自行盤點,並善
  盡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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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並填寫請購單應載明項目、型號、 規格。應以中文書寫財產名稱為原
三、定期排程檢修各物品及財產,並做成
  紀錄追蹤改善進度。
第十二條財產物品之減損 ( 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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