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2025 TSIA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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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72 多變政策下之半導體稅務因應與影響 《關注稅改並加速市場分散以管理稅務集中風險》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洪于婷 資深會計師 川普總統上任以來,推動多項關稅政策,依據各國產地課徵不同對等關稅及依據《美國貿易擴張法案》(Trade Expansion Act)第 232 條款課徵關稅(以下簡稱 232 條款關稅),這些新增關稅政策,雖仍依據進口產品稅則(HS Code)來界定是否為課稅範圍。惟不同於以往,高關稅稅率及頻繁變動之不確定性,使已在美國投資及以美國為主要 市場之半導體供應鏈面臨挑戰,此外,在 232 條款涵蓋範圍內的進口半導體與半導體製造設備,面臨美國政府冀望在 川普總統任期內能使半導體供應鏈得於美國境內新建或擴建半導體製造工廠之政策期待,特別是「不投資就付高關稅」 之政策主軸,無論企業是否有資格獲得優惠關稅待遇,都必須重新檢視自身的國際競爭優勢,並在評估訂價策略的同 時,思考市場分散布局可行性,以降低對單一市場之依賴及稅務集中風險。 一、高關稅與優惠關稅待遇可能造成市場分化 過往各國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資訊科技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各 國電子產品之進口關稅,包括資通訊、半導體、電子零組件等電子產業及半導體製程設備業等上下游產品,關稅稅率都 是零。關稅對半導體及電子業從來都不是稅務風險及關注重點,就連非電子產品但廣泛運用在半導體供應鏈之化學品, 一般關稅稅率也約在 5% 左右。反之,汽車、農產品、及紡織品等關稅高敏感性產品長期處於 10% 至 20% 高關稅或搭 配進口配額,幾乎是各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之核心爭議,關稅對前述產業決定產地或銷售市 場有顯著影響,進而影響各國國內之就業及產業生存,各國對前述產業也多有境內補貼政策。由於過高進口關稅,將推 升境內物價,一般國家平均關稅稅率大多不高,關稅稅收也非各國稅收重要來源,以台灣為例,台灣平均名目關稅稅率 2024 年約 6.3%,平均實質關稅稅率則為 1.31%,關稅稅收占整體稅收之 4.3%。 半導體相較其他產業,即使改成如一般產品課徵平均關稅,由於產品普遍毛利較佳,技術層級高,也較能提高價格 轉嫁關稅,理應影響不大,但川普高關稅政策則翻轉整個半導體產業稅務風險結構,232 條款產品至少 25% 甚至可能 高達 100% 以上之關稅稅率,使企業無利可圖,轉嫁有限,其效果嚴重的話,將形同禁運,使關稅成為半導體供應鏈關 注重點及主要稅務風險。從 301 調查(對中制裁),對等關稅、到 232 條款半導體調查(國安理由),川普關稅政策 從將半導體產品納入關稅政策範圍,到引入「赴美設廠提供關稅優惠」的條件,此舉與以往依產地區分稅率的方式不同, 將直接導致市場競爭格局的重塑。除非產品獨一無二,無法取代,否則獲得進口優惠關稅資格的廠商在美國市場的價格 競爭力,將與未獲優惠待遇者拉開明顯差距。 二、稅務差異化待遇將推動供應鏈進行雙向調整 部分供應商可能為取得豁免資格,選擇赴美投資建廠,並將部分生產線轉移至美國境內。另一部分企業可能因高關 稅成本過高,選擇將產品轉銷至其他區域市場,以分散美國市場依賴度,降低稅務集中風險。 232 條款的核心,是針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進口產品進行調查與限制。半導體被列入調查,反映美國認定其為國 防、太空、高性能運算及關鍵基礎設施的戰略物資。與公司所得稅不同,關稅是針對貨物徵收,並依據 HS Code 稅則 分類執行。要針對特定廠商給予優惠關稅待遇,美國通常採取專案核准模式,並附加條件,以確保稅務優惠資格不被濫 用。過往在金屬產品領域,美國已經有針對鋼、鋁產品實施類似豁免審核的經驗。從已公布的 232 條款銅類產品 50% 關稅案例可見,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列出適用與豁免規定,包括稅則清單、申請流程與清關要求。因此,並 非取得關稅優惠待遇,就可完全適用該優惠,企業必須確實實行其與政府達成優惠待遇之條件要求。同時,靈活調整關 稅也是川普政策慣性。以 232 條款範圍之輸美鋼鋁產品為例,美國繼 2025 年 6 月簽署行政命令,將輸美鋼鐵、鋁產品

